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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发布微信公号、央广网
山东滨州市联合调查组1月11日发布情况通报:
针对媒体报道惠民县部分土地被挖坑取土一事,滨州市已成立由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将及时公布。
日前,有村民向央广网反映称,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大年陈镇有人大肆挖土,“破坏耕地”。
记者来到大年陈镇商家联村发现,大片土地被挖掘至两三米之深,部分坑内甚至渗出了地下水,现场估算被挖的土地面积超百亩。根据自然资源部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数据,被取土的土地用途为“永久基本农田”。
然而,在走访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时,记者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说法。工作人员声称,涉事的土地在多年前就已经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地类用途为“水工建筑用地”,因此可以进行挖土作业。究竟是“破坏耕地”还是“合理挖土”?一块土地如何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用途?
超百亩土地被挖两三米深
村民们反映被挖土的土地,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大年陈镇商家联村附近。2024年12月29日,记者随村民的指引来到现场,只见受挖土影响的土地呈南北带状延伸。通过目测及航拍估算,该区域东西宽度达数十米,南北长度超千米,面积已超百亩。由于大范围的土地被挖掘至两三米之深,部分坑内甚至渗出了地下水,记者在现场已经难以辨认出这块土地的原始面貌。
“老百姓种地,以地为生,弄成这个样,种也没法种,这块地不就撂荒了嘛,糟践了。”老唐家村的村民唐广收告诉记者,这些被挖的土地,原先主要种植小麦、花生等作物。从2024年二三月份开始,就不断有车辆到此挖土,这一现象持续至今。“一车拉十方土,用的都是翻斗车。”老唐家村村民唐文兵向记者补充说。记者在现场发现,从工程车辆的车辙印和被挖土壤的潮湿程度来看,挖土的行为确实在持续。
29日19时许,一辆绿色翻斗车驶入挖掘现场。伴随着机器的轰鸣声,挖掘机将地中的土壤一斗一斗地装入翻斗车。之后,翻斗车驶进了距离挖掘地点约16公里外的某高速公路建设工地。记者在此工地蹲守观察30分钟,发现共有5辆从挖掘地点驶来的翻斗车进入工地。记者注意到,这些运输土方的翻斗车部分未悬挂号牌,而翻斗里所载土壤明显超出车厢设计高度。
老唐家村村干部唐文平则透露,挖土其实是上级安排下来的任务:“他们高速(施工)需要土,(村里)提供土源,(村里)无偿向当地政府提供,这是开过会的,我参加过这个会议。”
空间规划显示被挖土地为“耕地”
12月30日,记者以群众身份来到老唐家村所属联村,大年陈镇商家联村。在该联村党群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刘书文办公室的墙面上,贴有一张《大年陈镇商家联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2021—2035年)》,图中黄色区域为当地历年占补平衡新增耕地。记者比对发现,被挖的土地,与这些新增耕地高度吻合。面对大规模的挖土情况,商家联村党群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刘书文的答复是,被挖的土地原本是“老河道”,后被划为了耕地。至于谁在挖土,他说自己刚到联村工作不到两个月,不清楚此事,也不便介入调查。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刘书文所提及的“老河道”,是当年为引入黄河水灌溉发展农业而修建的水渠。2018年左右,这条“老河道”被废弃并进行了复垦,之后被无偿分配给附近的村民耕种,直到2024年这些土地被大肆挖掘。对于这些被挖的土地,老唐家村的多位村民则认为“已被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村民们的依据是2024年9月份上线的,由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主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负责运行维护的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
公开信息显示,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的上线,是国家层面首次在互联网上向社会提供永久基本农田查询服务,是对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实施特殊保护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各地已开展的永久基本农田公布工作的重要补充。记者在现场通过该平台查询看到,被挖的土地与该平台内的永久基本农田高度重合,其中,主要涉及编号尾号为335和340的永久基本农田,这两处农田面积相加,已超过300亩。
县里称被挖土地为水工建筑用地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取土。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向社会提供永久基本农田查询服务的公告》,如发现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的,可向当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12月30日,记者以群众身份来到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挖土的问题。
在该局执法监察(法规)股,工作人员回应此前已经接到类似的举报,经核实,被挖的土地已经于2006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其权属为滨州市引黄灌溉服务中心。根据不动产证信息,被挖的土地属于水工建筑用地,可以合理挖土:“在人家发证确权的国有土地范围之内,那个土地就是人家灌溉局的啊。合法的建设用地,人家咋用都行。”对于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显示的数据,则遭到了这里工作人员的否定:“不用看这个(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首先看人家的手续。这个东西我跟你说,有可能存在误差,但手续是不会有误差的。”
在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股,工作人员同样称被挖土的地块属于水利部门。至于水工建筑用地为何显示是永久基本农田的问题,当日相关工作人员始终未能作出正面回答。
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滨州市引黄灌溉服务中心运行管理人员房先生说,被挖的土地此前是国土部门复垦平整的。这块土地具体是怎么变更的手续,以及现在的用途是什么,他们自己也搞不清楚:“我们没同意他划,我们的河道,它为什么(被)划成基本农田呢?”同时,他还认为,土地被挖不是一件“坏事”:“(土)挖没了,恢复河道其实也不错。种上地,就是他们的了;挖出河道,那就成我们的了。”
滨州市自规局:
已关注到此事,介入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水工建筑用地属于建设用地范畴,永久基本农田属于农用地范畴。这也引发了疑问:水工建筑用地,是如何被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并出现在自然资源部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的数据中呢?
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介绍,稳定的耕地才会被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至于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公示的数据是如何获取的,该局耕地保护监督科工作人员介绍,相关数据是从县、市、省逐级上报的:“咱这个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时候肯定是下面寻找合适的地块,来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然后(县里)上报(市里),然后到省里,部里审核通过之后,会下发一版数据,就是审核最终通过(公开)的那一版。”
而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承认,这些数据是经过自己逐级上报的:“咱们有永久基本农田的数据,相关数据(逐级)传到部里,你看的那个(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就是公布出来的数据。”该局耕地保护监督股工作人员说。
至此,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方面承认上报了永久基本农田的相关数据,一方面又对数据进行否认,表示有误差。相互矛盾的两种说法,让土地的真实使用情况存疑。记者也了解到,由于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中的土地被挖,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关注到此事,并介入处理。
专家:统筹协调
构建闭环式的保护机制
对于当地“说不清”的土地用途,北方某县自然资源部门业内人士向记者坦言,他认为这体现了当地在自然资源管理上的混乱:“现在对他们有利呢,他们就把国有土地使用证拿出来;对他们没有利呢,他就说这块地已经是基本农田了。”
对此,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告诉记者,基层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讲求实事求是,一块土地出现两种地类用途,无疑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伤害。当地统筹部门应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避免各部门各自为政、相互矛盾。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芦千文则表示,对于因历史问题形成适宜耕种的土地,应当重视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衔接,需要制定新的制度和规定,以堵塞部门之间衔接的漏洞,从而构建一个全面、闭环式的耕地保护机制。
一块土地,从“老河道”复垦,到出现在“永久基本农田”序列中,再到作为“水工建筑用地”被取土,问题到底出在哪?取土是“破坏耕地”还是“合理挖土”?村民们的困惑需要得到解决,更需要相关部门明晰权责、统筹协调,切实将耕地保护落到实处。
本期编辑 邹姗